7 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處分不服提起行政救濟,該稅捐處分核課期間於本年7月31日屆滿時仍繫屬最高行政法院,嗣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核定稅捐處分須另為處分並於同年10月20日確定, 下列關於本案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何者正確?
(A)本案核課期間,自本年7月31日起算1年內,時效不完成
(B)本案核課期間,自本年8月1日起算1年內,時效不完成
(C)本案核課期間,自本年10月20日起算1年內,時效不完成
(D)本案核課期間,自本年10月21日起算1年內,時效不完成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稅捐稽徵法第21條(3) 稅捐之核課期間...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稅捐之核課期間屆滿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