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 23 條
第 24 條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7.刑法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此種行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