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下列有關國營鐵路機構為經營鐵路業務或辦理附屬事業所需使用毗鄰公有不動產之敘
述,何者正確?
(A)無須辦理有償撥用或租用,但須考量其公益性
(B)國營鐵路機構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辦理其經管之國有不動產開發、處分或收益,
不受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限制
(C)開發方式、規劃、程序、審議、經營、監督管理、處分、收益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
法,由國有財產局定之
(D)不動產屬國營鐵路機構之資產者,其收入須交由行政院統籌運用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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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法 第21–1條 1.國營鐵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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