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交通事故案件其發生地(撞擊點)與結果地(最終位置)分屬不同管轄時,有關處理權責之敘述何者正確?(A) 先行到達之機關人員應先予處理,事後由發生地機關人員主辦(B) 先行到達之機關人員應先予處理,事後由結果地機關人員主辦(C) 發生地與結果地管轄單位會同處理,並由發生地機關人員主辦(D) 發生地與結果地管轄單位會同處理,並由結果地機關人員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