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據現行《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及《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五十人且採取混齡編班者,其教師員額編制,得以生師比六比一計算。
(B)偏遠地區學校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以接受公費生方式分發者,除有特殊情事外,應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六年。
(C)校長任期一任為三年,最多得連任兩次。
(D)最近公立國民小學距離村、里或部落辦公處所五公里以上,儘管有大眾運輸或免費交通工具可到達,仍應建立國民小學之分班或分校。
詳解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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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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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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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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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
私人筆記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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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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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任期一任為四年,其遴選及聘任程序,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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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