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行政程序法第 74 條所為之寄存送達,何時生效?(A)於依法送達完畢時,自寄存之日起即生送達效力(B)自寄存之日起,經 10 日始發生效力(C)自寄存之日起,經 20 日始發生效力(D)自寄存之日起,經 3 個月始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