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共有土地之界址,得由部分共有人到場指界,到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時,應如何處 理?
(A)由到場之共有人自行協議後於七日內認定
(B)由到場之共有人與鄰地所有人協議
(C)由到場之共有人 召集共有人會議決定
(D) 由到場之共有人訴請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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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2), C(2), D(4), E(0) #969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