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務執行前,應舉行勤前教育,其種類區分如下:一、基層勤前教育:以分駐所、派出所為實施單位。二、聯合勤前教育:以分局為實施單位。三、專案勤前教育:於執行專案或臨時特定勤務前實施。
3.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我國警察勤前教育分為三個種類,亦即為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