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權威須落在「無異議區」(Zone of Indifference)始易見效..-阿摩線上測驗
1F Pei-shan Hsu 高二上 (2013/10/12)
“權威接受論”見於切斯特·巴納德(Chester I. Barnard,1886-1961)《經理的職能》一書:“如果經理人員發出的一個指令性的溝通交往信息為被通知人所接受,那麼對他來說,這個權力就是被遵從或成立了。於是,它就被作為行動的依據。如果被通知人不接受這種溝通交往信息,就是拒絕了這種權力。按照這種說法,一項命令是否具有權威,決定於命令的接受者,而不在於命令的發佈者。”這是巴納德對權威的一種全新的看法。被人們稱為“巴納德的權威接受論”。 巴納德的權威接受論,其本質是管理的民主化。權威接受論的邏輯起點,是每個人的自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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