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之法律案提起覆議,如遭立法院否決,其效果如何?
(A)行政院應即接受該決議案
(B)行政院院長應辭職
(C)行政院可再提覆議
(D)立法院應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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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245), B(66), C(359), D(190), E(0) #135504

詳解 (共 1 筆)

#205993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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