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依憲法規定,行政院召開行政院會議以誰為主席?
(A)行政院院長
(B)各部會首長輪任
(C)每次會議由與會者互選
(D)抽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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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138), B(80), C(34), D(8), E(0) #132836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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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條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 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 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 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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