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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臺灣土地銀行 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57887 | 科目: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臺灣土地銀行 五職等至八職等新進人員甄試 5職等-一般金融人員 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57887

年份:105年

科目: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71.由票據法第 16 條可知,票據偽造可分為「票據之偽造」與「票據簽名之偽造」兩種,請問:下列何者為「票據之偽 造」?
(A)甲假冒乙之名義為發票行為
(B)丙假冒丁之名義為背書行為
(C)戊假冒己之名義為票據保證
(D)庚假冒辛之名義為承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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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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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背書、保證、承兌都是屬於簽名的行為票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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