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證據:允許供述證據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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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證據 白話就是沒來法庭陳述之證人所講的證言,看懂這句話就應該知道為什麼了
難道我去派出所報案說甲殺人但又沒有證據,法院也沒傳甲出庭,法院就能判甲殺人嗎
傳聞證據係指:
被告以外之人,在法院審判之外,用來證明待證事實是否為真實所為之陳述。
不限於言詞陳述,包括該人不出庭供述而以書面方式記載,也屬於傳聞證據。
37.傳聞證據應予排除的理由為何? (A) 不能行交互詰問(B) 供述不具任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