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2 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有無違背法律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在司法院解釋前,應如何處置?
(A)由中央主管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B)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C)不得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D)由中央主管機關裁量決定是否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Ya-Ting Chang 高三下 (2013/01/02)
地方制度法75
2F
Emma Lin 小五下 (2014/04/23)

地制法

第二項  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
              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第四項  縣 (市) 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
              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第六項  鄉 (鎮、市) 公所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縣規章者,
              由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第二項、第四項及第六項之自治事項有無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
規章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在司法院解釋前,不得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72 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有無違背法律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在司法院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