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若甲向乙購買貨物一批,為支付一百萬貨款,甲簽發一張面額一百萬之支票予..-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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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Yenyenyenting 大一下 (2018/03/26)
所謂的抗辯是指對票據債權人的請求有合法的拒絕 有分為對物跟對人 對物的主要是對於票據,比如無權代理、無行為能力人、時效、背書不連續等 對人的抗辯關係只存在於"發票人"與"受款人"(特定票據債務人)之間,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而乙就是該特定票據債務人,票據的原因關係消滅就可以對乙提出抗辯 若乙已經背書給善意第三人丙,則甲對乙就不能提出人之抗辯(票據無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