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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2. 若甲向乙購買貨物一批,為支付一百萬貨款,甲簽發一張面額一百萬之支票予乙。下列何者之說明正確?
(A)當乙收受支票後,乙對甲基於買賣契約而生之貨款債權隨即消滅
(B)支票係充作貨款,因此乙無權轉讓支票
(C)若乙嗣後未交付貨物,甲亦須無條件支付票款,不得對乙抗辯
(D)相對於甲簽發予乙之支票,甲乙間的買賣契約,一般稱之為票據關係的原因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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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ShingYing Hsu 小一下 (2013/04/18)
甲乙有相對關係,可.....看完整詳解
3F
Wu Meng You 高三下 (2014/04/13)
什麼是人之抗辦??求解釋
4F
yen 小六下 (2016/04/11)
人的抗辯權:特定債權人因有自己的特定事由存在,因而債務人對該特定債權人所得主張的抗辯權
5F
Yenyenyenting 大一下 (2018/03/26)

所謂的抗辯是指對票據債權人的請求有合法的拒絕

有分為對物跟對人

對物的主要是對於票據,比如無權代理、無行為能力人、時效、背書不連續等

對人的抗辯關係只存在於"發票人"與"受款人"(特定票據債務人)之間,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而乙就是該特定票據債務人,票據的原因關係消滅就可以對乙提出抗辯

若乙已經背書給善意第三人丙,則甲對乙就不能提出人之抗辯(票據無因性)

72. 若甲向乙購買貨物一批,為支付一百萬貨款,甲簽發一張面額一百萬之支票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