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涉外法第60條之效力,為成立時遺囑人知本國法,本案即為德國法
第61條是規定成立及撤回的「方式」除第60條外亦得為之的法律
遺囑之成立及效力依遺囑人本國法,故本題應適用德國法。
73 德國人甲久住於我國,生前預立遺囑後歸化為瑞士籍,死後因其訂立遺囑之能力問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