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關於上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第一審法院為原告部分勝訴、部分敗訴之判決,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原告得於其上訴期間屆滿後, 就其敗訴部分,提起附帶上訴
(B)第一審法院依原告備位聲明為其勝訴之判決,被告提起上訴後,第二審法院認原告(被上訴人) 之備位請求為無理由時,應審理原告(被上訴人)之先位請求
(C)原告甲依據 A、B 兩請求權,請求法院擇一判命被告乙給付 300 萬元,第一審判決認 A 請求權有 理由,為甲勝訴之判決。乙不服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認 A 請求權無理由時,應審理 B 請求權有 無理由
(D)甲依據買賣契約起訴請求乙移轉 A 地所有權,第二審法院審理時,乙抗辯甲尚有價金 300 萬元未 給付,第二審法院判命乙應於甲給付 300 萬元之同時,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與甲,甲僅就命其 給付逾 100 萬元部分提起上訴,第三審法院認甲之上訴有理由時,應將第二審判決全部廢棄發回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8), B(295), C(65), D(210), E(0) #1848950

詳解 (共 6 筆)

#3204623
B客觀預備合併,必有先位、後位不同之聲明...
(共 11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8
9
#5043798

僅被告就備位請求上訴時,因無人對於先位請求聲明不服,縱然法院認為先位有理由,亦不得審理(此乃不利益變更禁止之適用)
惟法院可行使闡明權,詢問原告是否欲附帶上訴。

 

10
6
#4999875

2F(B)選項錯誤理由不是不能審理

依照附隨一體性之概念,一部上訴全部上訴,因此都必須審理,但仍需按照先位備位審理順序


7
8
#4978900

涉及 對待給付 有不可分性,要一併(=全部)廢棄發回

5
3
#3493923

(A)第一審法院為原告部分勝訴、部分敗訴之判決,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原告得於其上訴期間屆滿後, 就其敗訴部分,提起附帶上訴(參民訴法460) 
(B)第一審法院依原告備位聲明為其勝訴之判決,被告提起上訴後,第二審法院認原告(被上訴人) 之備位請求為無理由時,不應審理原告(被上訴人)之先位請求: 上訴範圍原則上應受當事人上訴聲明拘束,原告沒就其敗訴之先位請求上訴前,法院均不得審理
(C)原告甲依據 A、B 兩請求權,請求法院擇一判命被告乙給付 300 萬元,第一審判決認 A 請求權有 理由,為甲勝訴之判決。乙不服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認 A 請求權無理由時,應審理 B 請求權有 無理由:第二審法院仍依第一審原告起訴意旨審理、裁判 
(D)甲依據買賣契約起訴請求乙移轉 A 地所有權,第二審法院審理時,乙抗辯甲尚有價金 300 萬元未 給付,第二審法院判命乙應於甲給付 300 萬元之同時,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與甲,甲僅就命其 給付逾 100 萬元部分提起上訴,第三審法院認甲之上訴有理由時,應將第二審判決全部廢棄發回(參83台上3039判例) 

3
9
#5162353

(B)第一審法院依原告備位聲明為其勝訴之判決,被告提起上訴後,第二審法院認原告(被上訴人) 之備位請求為無理由時,應審理原告(被上訴人)之先位請求 

基於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僅能駁回甲的上訴 

3
4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549631
未解鎖
(B)第一審法院依原告備位聲明為其勝訴之...

(共 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