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甲向乙借款五百萬元,提供房屋設定抵押權給乙作為擔保,並已有利息二十萬元未支付,若乙將該債權讓與給丙,則:
(A)該債權讓與非通知債務人甲,對甲不生效力
(B)抵押權不隨同移轉於丙
(C)該債權讓與非經甲之同意,對甲不生效力
(D)該債權讓與對未支付之利息不生效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545), B(365), C(540), D(306), E(1) #136230
統計: A(3545), B(365), C(540), D(306), E(1) #136230
詳解 (共 10 筆)
#430735
第297條(債權讓與之通知)
債權之讓與非經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受讓人將讓與人所立之讓與字據提示於債務人者,與通知有同一之效力。
123
1
#1293898
回6F (C)該債權讓與非經甲之 同意改為"不須同意" 對甲不生效力-->意思是不須甲同意 ,乙丙即可債權讓與!!!
4
0
#703744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
如果已經通知債務人甲了, 那後面的情況可以麻煩說明嗎 > <?
1. 因為丙擁有債權了, 所以甲就要將本金跟利息, 都還給丙嗎?
2. 那棟房子的抵押權也會一起給丙嗎?
謝謝!!
3
0
#926649
樓上你好,那就先通知阿XD
3
0
#827598
那銀行將不良債權(如卡債)打包賣給合法的討債集團(如租賃融資公司)...這是什麼情形?
3
0
#1278771
我對 「(C)該債權讓與非經甲之同意,對甲不生效力」 有點疑問?
意思是說此轉移,未通知,所以即使甲嗣後同意,該債權,依然無效力???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