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 板信商業銀行 新進行員甄試 5職等-辦事員 綜合科目:票據法概要#15138 | 科目:票據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板信商業銀行 新進行員甄試 5職等-辦事員 綜合科目:票據法概要#15138

年份:102年

科目:票據法

74.甲簽發支票一張交付給乙,乙支付欠款,並記載A 銀行為付款人。該支票其後並輾轉流通到丙之手中。關於A銀行對於丙提示請求付款時,應注意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付款人對於背書是否連續,不負認定之責
(B)付款人對於背書簽名之真偽,及執票人是否票據權利人,不問付款人是否有惡意或重大過失,均不負認定之責
(C)付款人於到期日前付款者,應自負其責
(D)付款人於發票人之存款或信用契約所約定之數不敷支付支票金額時,不得就一部分支付之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1603932
未解鎖
(A)票據法第71條第一項 付款人對於背...
(共 1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推薦的詳解#3515914
未解鎖
我也認為C不對!因為支票限於見票即付,故...
(共 13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