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救教學政策,以提升低成就學生學習能力與效果為目標,
透過「弱勢優先」、 「公平公正」及「個別輔導」之實施原則,
發揚「教育有愛、學習無礙」之精神,
達到「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的教育願景。
並藉由客觀性評量,篩選學習低成就學生,施以補救教學,藉此提高學生學力,確保教育品質,期以真正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理想,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補救教學→學習扶助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作業要點
二、本要點所定補助(以下簡稱本補助)之目的如下: (一)篩選國語文、數學、英語文三科目(領域)學習低成就學生(以下 簡稱學生),及早即時施以學習扶助,弭平學力落差。→消極 (二)提升學生學習效能,確保學生基本學力。 (三)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理想,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學習扶助(補救教學)學習原則
1. 弱勢優先:優先補助弱勢地區學校、學生,並視經費狀況及需要逐年擴大補助。
2. 公平正義:依公平正義原則,給予弱勢學生積極性差別待遇,提供教育扶助資源。
3. 個別輔導:對於需要特別扶助之學生,由學校校長召集相關處室成立「學習輔導小組」,規劃與執行本要點相關事項。
74. 依據當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補救教學有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