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省諮議會議員係如何產生?
(A)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B)由省民直接選舉
(C)由省主席直接任命
(D)由省主席提請行政院院長任命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752), B(131), C(65), D(206), E(0) #133688
統計: A(3752), B(131), C(65), D(206), E(0) #133688
詳解 (共 1 筆)
#596763
憲法增修條文 第9條
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 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 十二條之限制:
一、省設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 統任命之。
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之。
三、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
四、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
五、縣設縣政府,置縣長一人,由縣民選舉之。
六、中央與省、縣之關係。
七、省承行政院之命,監督縣自治事項。
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 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 十二條之限制:
一、省設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 統任命之。
二、省設省諮議會,置省諮議會議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之。
三、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
四、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
五、縣設縣政府,置縣長一人,由縣民選舉之。
六、中央與省、縣之關係。
七、省承行政院之命,監督縣自治事項。
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1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