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韋伯之官僚制度(Bureaucracy),會被認為是最有效率的原因為何?
(A)協調溝通的原則
(B)部門分化的原則
(C)控制幅度的原則
(D)對事不對人的原則
統計: A(3), B(69), C(19), D(350), E(0) #284826
詳解 (共 5 筆)
此乃偉柏官僚體制最大之特色
韋伯之官僚制度 ( Bureaucracy ) ,會被認為是最有效率的原因為何?
(A) 協調溝通的原則
(B) 部門分化的原則
(C) 控制幅度的原則
(D) 對事不對人的原則
~解析 :
一、「對事不對人」:
(一) 所謂「對事不對人」的「觀點」,即韋伯 ( Weber ) 所認為之「官僚體制」的「特質」之一。
(二)「對事不對人」此一「概念」將「組織內部」每一個「人員」均視為如同「機器」中的一顆「螺絲釘」,不需「外力控制」便可「自動發揮功能」,因為唯有如此,官僚體制內部」的一切「非理性」(irrational)的「因素」,例如「個人」的「情緒」,才不致對「組織」的「績效」造成「干擾」。
二、韋伯 ( Weber ) 的「觀點」恰與曾經「盛極一時」的「科學管理運動」(scientific management movement),以及「行政管理學派」的主張「不謀而合」,此構成了「傳統公共管理」早期的「論述內涵」。
三、換言之,在「對事不對人」的「觀點」之「特徵」為,「個體」幾乎「淹沒」於「組織總體」的「視野」當中,而「個體」在「組織」之中所能「發揮」的「變革」和「影響作用」,幾乎「完全未受重視」。
四、「人」與「人」的「工作關係」均依照「法規命令」,是一種「對事不對人」(impersonal relationship) 是一種「不講情面」的「關係」。
五、而韋伯 ( Weber ) 之「官僚制度」( Bureaucracy ) ,被認為是「最有效率」的原因之所以為「對事不對人」的「原則」,是因為 :
(一) 所謂「人多」,「事雜」,「意見」越「多」,其「效率」也就越「低」。故「對事不對人」→「效率」就「比較高」,但「缺點」就是「沒有人情味」( 單向度思考 )。
(二) 另外,「反面思考」,倘若「凡事」都對「人」,那麼,如此一來「事情處理」起來會是「如何」呢 ? 想當然爾,勢必都要「考慮」到「人」的「因素」,因而導致「變化大」。其結果就是「沒有什麼效率」可言喽 !
※ 總之,「對事不對人」即是指排除「任何正式決定」的「非理性因素」。
其架構特點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 專業分工
組織內每個單位、職員有固定的職務分配,明確每一個人的權力和責任。根據嚴格的分工制度,所雇用的職員須具熟練的專門技術。
- 層級體制
「所有崗位的組織遵循等級制度原則,每個職員都受到高一級的職員的控制和監督。」組織內職員的地位,依照等級劃分。下層對上層負責,服從上層命令,受上層監督。上級對屬下的指示與監督,不能超過規定職能的範圍。
- 依法行政
官僚制的組織活動是「由一些固定不變的抽象規則體系來控制的,這個體系包括了在各種特定情形中對規則的應用。」法律和規章制度是組織的最高權威,任何組織成員在任何情況下都要嚴格遵守。處理事務一切須按法規所定的條文範圍引用,不得滲入個人因素,用以維持統一的標準。
- 非人性化
「理想的官員要以嚴格排除私人感情的精神去處理公務,沒有憎恨和熱愛,也因此不受感情的影響。」官僚制要求職員公私分明,從公務中排除愛、恨等各種個人的感情,尤其是那些非理性的、難以預測的感情,是保證公平和效率的前提條件。
- 量才用人
組織的用人是根據人員的專業技能、資歷,不得任意解僱,升遷按個人的工作成就而定,薪資給付也按照人員的地位和年資,透過績效管理審核。
- 永業化傾向
人員任用是經由公開考試或法定程序,兩者間訂有任用契約,若非犯錯,不得隨意解僱免職。
在傳統理論時期,提高效率靠的就是專業分工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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