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據《教師法》規定,學校班級數少於幾班時,得跨區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A)10
(B)20
(C)25
(D)30班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41), B(3050), C(197), D(192), E(0) #364460

詳解 (共 2 筆)

#614689
比較:

學校教師會由同一學校(含附設幼稚園)專任教師三十人以上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組成之。

這兩個超容易搞混的@@

80
0
#455455
第八章 教師組織

 

第二十六條

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市)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

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

地方教師會須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須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

4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