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某甲因年終考績丁等而遭免職,試問以下何者不可能是該員年終考績丁等的原因?
(A)誣告長官貪瀆,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B)不聽指揮以致團隊紀律遭到嚴重破壞,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C)曠職一年累積達到七日
(D)品行不端,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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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 B(36), C(776), D(47), E(0) #165128

詳解 (共 4 筆)

#494823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受考人在考績年度內,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考列丁等
一、撥離間或誣控濫告,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二、聽指揮,破壞紀律,情節重大,經疏導無效,有確實證據者。
三、忽職守,稽延公務,造成重大不良後果,有確實證據者。
四、行不端,或違反有關法令禁止事項,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一、圖謀背國家,有確實證據者。
二、執行國家政策不力,或忽職責,或洩漏職務上之機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損害,有確實證據者。
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四、涉及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五、圖謀不法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六、迫、公然侮辱或誣告長官,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七、挑撥離間或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八、職繼續達日,或一年累積達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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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003
曠職繼續達四日,或一年累積達十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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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813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圖謀背叛國家,有確實證據者。
      、執行國家政策不力,或怠忽職責,或洩漏職務上之機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損害,有確實證據者。
      、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脅迫、公然侮辱或誣告長官,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曠職繼續達四日,或一年累積達十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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