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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6.經訴願審議機關駁回訴願後所提起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那一機關?
(A)原處分機關
(B)訴願審議機關
(C)行政院
(D)原處分機關之上級主管機關


答案:A
難度: 簡單
1F
jasper 大三上 (2015/04/20)
行政訴訟法§24: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二、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時,為撤銷或變更之機關。
2F
一般行政警察特考 高二下 (2015/05/07)
第 24 條 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但依法規或行政程序之性質不得授權者,不得為之 。 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三人。 代理權之授與,及於該行政程序有關之全部程序行為。但申請之撤回,非 受特別授權,不得為之。 行政程序代理人應於最初為行政程序行為時,提出委任書。 代理權授與之撤回,經通知行政機關後,始對行政機關發生效力。
3F
一般行政警察特考 高二下 (2015/05/07)
抱歉,我把程序法跟訴訟法搞錯了

76.經訴願審議機關駁回訴願後所提起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那一機關? (A)原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