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立法院經解散後,應於多少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
(A)三十日內
(B)四十日內
(C)五十日內
(D)六十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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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1), C(0), D(26), E(0) #3270903
統計: A(26), B(1), C(0), D(26), E(0) #3270903
詳解 (共 2 筆)
#6565557
✅【正確答案】
(D) 六十日內
?【學者級解析】
?一、憲法增修條文授權「解散立法院」之規定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三項:
「總統得經行政院院長之建議,並經立法院對行政院不信任案通過後十日內,解散立法院,解散後六十日內應舉行立法委員選舉。原立法院至新選出之立法院就職前,仍行使職權。」
?二、關鍵重點分析:
| 重點 | 規定內容 | 說明 |
|---|---|---|
| 解散主體 | 總統(須經行政院長建議) | 權責機關 |
| 解散條件 | 限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的不信任案 | 避免濫權 |
| 解散後多久選舉 | 60日內 | 保證國會職能不中斷 |
| 舊立委任期 | 繼續行使職權至新立院就職 | 避免空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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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好記小口訣】
?「立院解散六十天,新人上場老還撐」
? 解釋:立法院被解散後 60天內要補選,但舊立委仍然會「撐著」執行職權,直到新人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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