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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2年 - 92 社會福利工作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中華民國憲法#18586 | 科目: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2年 - 92 社會福利工作特種考試_三等_社會行政:中華民國憲法#18586

年份:92年

科目:公職◆憲法

53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立法院經解散後,應於多少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
(A)三十日內
(B)四十日內
(C)五十日內
(D)六十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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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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