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國民中、小學現職合格教師,於最近多少年之內曾受刑事、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阿摩線上測驗
7F wen 高一下 (2013/03/13)
教師方面補充一下好了... 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二、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 未消滅。 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五、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 七、經合格醫師證明有精神病。 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 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教師有前項第六款或第八款規定情事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2/3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審議通過。 |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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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 林怡芬 高三上 (20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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