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幾個月內,公告並向管會申報經會計師查核..-阿摩線上測驗
2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9/01/02)
原本題目: 77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幾個月內,公告並向管會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並應送由同業公會彙送金管會? (A)1 (B)2 修改成為 77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幾個月內,公告並向管會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並應送由同業公會彙送金管會? (A)1 (B)2 (C)3 (D)5 |
3F Alice 小一上 (2021/02/0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 第 8 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財務報告之編製,應依本條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之;其 未規定者,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前項所稱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會計年度起,係指經本 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告並向本會申報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之年度財務報告。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於開始經營業務後,依前項規定應申報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低於面額者,應於一年內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本會得限制其於傳播媒體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活動。但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取 得營業執照未滿一個完整會計年度者,不在此...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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