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關於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下列何項正確?
(A)須有總統、副總統違法之事由
(B)由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同意提出
(C)由國民大會審議罷免案
(D)罷免案無須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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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6), B(1744), C(63), D(105), E(0) #132044

詳解 (共 4 筆)

#364982
提議 and 同意提出,大家要分清楚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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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78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 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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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605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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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867
同意後提出改成同意提出
會讓人誤會成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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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365968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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