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下列有關藥師持續教育之敘述,何者正確?
(A)藥師每一年需有48 小時持續教育學分,方得與健保局特約
(B)藥局藥師每兩年需有48 小時持續教育學分,方得與健保局特約
(C)醫院藥師只要有一人之持續教育學分達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即可與健保局特約
(D)藥師法規定領有證書之藥師需有持續教育學分
統計: A(9), B(54), C(15), D(59), E(0) #431068
詳解 (共 3 筆)
每六年120點
這題考的是藥事法規中最基礎也最重要的「名詞定義與身分區別」!
即使搬到現行的最新法規來看,選項 (D) 依然是一個經典的錯誤敘述。我們來拆解這個法規陷阱:
❌ 為什麼 (D) 是錯的?(法規的文字陷阱)
選項 (D) 說:「藥師法規定領有證書之藥師需有持續教育學分」。
這句話錯在它把「適用對象」的範圍無限上綱了!
根據現行《藥師法》第 7 條的明文規定,是「藥師『執業』,應接受繼續教育」。也就是說,繼續教育學分是跟著你的「工作狀態」走的,而不是跟著你的「考試及格資格」走的。
我們把這兩者的差異切開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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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證書(終身有效): 只要你國考及格,國家就會發給你這張證書。如果你拿到證書後,跑去轉換跑道、繼續升學,或者單純在家休息,只要你沒有向主管機關登記「執業」,你完全不需要去修任何繼續教育學分! 你的證書資格永遠都在,不會因為沒上課就被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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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執照(每六年需更新): 當你真正穿上白袍,到藥局、診所或醫院工作,並向衛生局申請了「執業執照」後,法規才會開始約束你。為了確保你的專業知識有與時俱進,現行法規規定,執業藥師必須每 6 年修滿 120 點的繼續教育積分,才能成功換發下一張執業執照。
一句話破解 (D) 的陷阱:
繼續教育學分是強制綁定你的**「執業身分」,而不是綁定你的「證書身分」**!沒有要執業的藥師,就不受繼續教育學分的強制規範。
? 順便幫你更新一下現在的法規標準:
雖然這題是民國 94 年的考古題(當時選項 B 的「兩年 48 小時」是舊時空背景下的答案),但如果你現在要考國考,請務必記住最新的《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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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週期: 每 6 年換發一次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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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積分要求: 必須達 120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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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學分門檻: 其中「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這三類加起來至少要 12 點;而且裡面還強制規定必須包含「感染管制」與「性別議題」的課程至少各 1 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