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n一、幼兒:指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人。n二、幼兒園:指對幼兒提供教育及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教保服務)之機構n 。n三、負責人:指幼兒園設立登記之名義人;其為法人者,指其董事長。n四、教保服務人員:指在幼兒園服務之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n 。
為什麼是c啊@@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二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幼兒:指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人。
答案應為(A)
78 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之規定,所稱幼兒,係指那一年齡階段之兒童,在幼兒園..-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