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條(對審判長指揮訴訟提出異議之裁定)
參與辯論人,如以審判長關於指揮訴訟之裁定,或審判長及陪席法官之發問或曉諭為違法而提出異議者,法院應就其異議為裁定。
誰裁定的就找誰理論
46 審判長於言詞辯論時所為指揮訴訟之裁定違法,當事人有無救濟途徑? (A)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