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下列有關「預算案」之說明,何者為非?
(A)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佈後所成立之法定預算,為一種「措施性法律」
(B)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佈後所成立之法定預算,主管機關仍有停止其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的可能
(C)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雖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惟得就原預算之各項目間移動增減
(D)編入於預算案中的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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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5), B(437), C(3174), D(116), E(0) #132924
統計: A(65), B(437), C(3174), D(116), E(0) #132924
詳解 (共 3 筆)
#467541
釋字第 391 號
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有審議預算案之權,立法委員於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應受憲法第七十條「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之限制及本院相關解釋之拘束,雖得為合理之刪減,惟基於預算案與法律案性質不同,尚不得比照審議法律案之方式逐條逐句增刪修改,而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蓋就被移動增加或追加原預算之項目言,要難謂非上開憲法所指增加支出提議之一種,復涉及施政計畫內容之變動與調整,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有違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各本所司之制衡原理,應為憲法所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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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379
雖得為合理之刪減~
1.惟基於預算案與法律案性質不同,尚不得比照審議法律案之方式逐條逐句增刪修改
2.對各機關所編列預算之數額,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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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898
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布手續為法定預算,...
...關於歲入之執行仍須依據各種稅法、公共債務法等相關規定,始有實現可能。而歲出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是否當然構成違憲或違法,應分別情形而定,在未涉及國家重要政策變更且符合預算法所定條件,諸如發生特殊事故、私經濟行政因經營策略或市場因素而改變等情形,主管機關依其合義務之裁量,則尚非不得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是為所謂執行預算之彈性。
故---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佈後所成立之法定預算,主管機關仍有停止其中部分支出項目之執行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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