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法規★★★★★★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21 條
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
一、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三、法規因有關法規之廢止或修正致失其依據,而無單獨施行之必要者。
四、同一事項已定有新法規,並公布或發布施行者。
第 23 條
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期滿當然廢止,不適用前條之規定。但應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8 下列何種情形,法規並不失效? (A)法規定有施行期間,施行期間屆滿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