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樓上,你引的題目是C選項是錯誤的,所以說受輔助宣告之人有訴訟能力
民法第1113條之1並無準用民法第1098條第1項,所以受輔助宣告之人無法定代理人,由此可推出受輔助宣告之人並無喪失行為能力或成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僅係某些行為之行使受到些許限制。
又 訴訟能力之有無,取決於行為能力之有無,又因訴訟能力只有 :有和沒有,所以在民法上之限制行為能力,在訴訟法上即成為無訴訟能力之人,併此指明。
個人見解,若有錯還望賜教
CH2 總則
第二章. 當事人
重點三:當事人適格
有訴訟能力? (A)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法定代理人允許其獨立營業之事項涉訟
(B)依其本國法有訴訟能力的十八歲外國人乙
8 下列何者有訴訟能力? (A)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其法定代理人允許其獨立營業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