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下列有關教育中立之敘述,何者正確?
(A)教育體系本身可因政權移轉而任意變動
(B)教育者得以介入個人主觀因素
(C)可強調特定的倫理、價值觀
(D)教育行政機關的權限範圍須以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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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138), C(487), D(7257), E(0) #645663

詳解 (共 3 筆)

#2172953

中時晚報(民 88.06.04 一版)指出:教育中立有兩方面的意義,

1.公共的教育體系不得為特定的意識形態服務,而各級教育均不得強迫學習者接受或拒絕特定的政治或宗教主張。

2.施教者要避免個人主觀因素介入教育活動,不可用主動或權威的地位,使學習者處於被支配的從屬地位。


下列何者是教育基本法規定,應有的教育中立原則?a.政治中立b.族群中立c.宗教中立
(A)ab 
(B)ac 
(C)bc 
(D)abc。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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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845

節錄蘋果新聞部分  

教育中立原則意謂著:國家在學校中應對信仰或世界觀等文化事務,保持多元平等的開放性,使學生在其自我開展與自我決定下,對其信仰或世界觀的意識負責。上述2種不同國家中立性原則的形式,體現在教育行政上對信仰或世界觀的意識保持距離的中立性,與在教育行政上保護信仰或世界觀的意識自由開展的任務。 

前者乃指國家在整個學校教育的教育計劃與教學內容上,不可只認同某一個特定的信仰或世界觀的意識,例如:在整個學校教育中若只納入儒家思想作為主要教材,是否違反教育中立原則?儒家思想代表的即是一種世界觀的意識,若國家只認同這個思想,而使其成為整個教育計劃與教學內容的意識核心,則有違反教育中立原則之虞。 

後者乃指國家在整個學校教育的教育計劃與教育內容上,應該保護學生之信仰或世界觀的意識自由開展,例如:教師在教學上應有教育中立原則的觀念與體認,其授課時應予學生對不同信仰或世界觀的意識提出問題的機會,使學生的此等意識能自由開展,並且在與學生對話時,不應站在知識優位上(或以權力者的地位)只主張自己的信仰或世界觀,其毋寧要選擇世界上重要、具代表性的精神思想潮流,將其概況介紹給學生,讓學生自我開展並自我決定其信仰或世界觀的意識。 


成功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兼社會科學院院長 所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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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3659
感謝樓上
(共 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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