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土地法第 75 條之 1 規定,聲請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之案件,登記尚未完畢前,登記機關接獲法院查封
或破產登記之囑託時,應如何處理?
(A)應依收件先後次序辦理登記
(B)應即改辦查封或破產登記
(C)應避免讓原登記聲請人知悉
(D)應回覆法院無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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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 B(672), C(2), D(6), E(0) #1927715
統計: A(43), B(672), C(2), D(6), E(0) #1927715
詳解 (共 2 筆)
#5537814
土地法75-1
前條之登記尚未完畢前,登記機關接獲法院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之囑託時,應即改辦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並通知登記聲請人。
前條之登記尚未完畢前,登記機關接獲法院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之囑託時,應即改辦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並通知登記聲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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