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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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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懲戒案件有下列何種情形,應為免議之議決?
(A)自違法失職行為終了之日起,至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日止,已逾五年者
(B)移送審議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C)被付懲戒人死亡者
(D)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認為本案處分已無必要者
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
-
99 年 - 99 初等考試_政風: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大意#3290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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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0.671
討論
私人筆記( 1 )
最佳解!
朱玲慧
大一下 (2012/08/20)
懲戒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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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林志遠
高二上 (2012/10/01)
(B)移送審議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C)被付懲戒人死亡者→不受理議決
(A)自違法失職行為終了之日起,至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日止,已逾十年者→違反比例原則
檢舉
3F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2/12/30)
名 稱
公務員懲戒法
修正日期
民國 74 年 05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第 25 條
懲戒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應為免議之議決
: 一、
同一行為,已
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懲戒
處分
者。 二、
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認為本案處分已無必要者。
三、自違法失職行為終了之日起,至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日止,已逾
十年
者。
檢舉
4F
cindychiang77
大一上 (2018/11/19)
第 56 條
懲戒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為免議之判決:n一、同一行為,已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判決確定。n二、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認已無受懲戒處分之必要。n三、已逾第二十條規定之懲戒處分行使期間。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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