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如何發動公民投票? (A)總..-阿摩線上測驗
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2/23)
(A)總統得直接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X) 公民投票法 第 16 條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前項之公民投票,不適用第九條至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一項關於期間與同條項第三款、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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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芹(公職社工師已上榜) 大二下 (2021/03/15)
*萬分之一: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一以上。(公民投票法第10條) *1.5%: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點五以上。(公民投票法第12條) *公投結果: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1/4以上者,即為通過。(公民投票法第29條) *立法院、行政院只能就重大政策提案。而重大政策的公投結果不具有拘束力,白話文就是民調的概念而已。(公投法第30條: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