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關於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定對於勤務動態管制的要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巡邏勤務原則上採定時報告,每小時不得少於 1 次
(B)員警駕駛有 GPS 功能警車或攜帶警用行動載具並登入系統者,即可完全免除所有報告義務
(C)員警遇可疑人車,應於盤查前先向勤指中心報告地點、對象特徵等資訊,盤查結束後亦應回報
(D)巡邏勤務若違反定時定點報告或勤務抽呼查詢規定,應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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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468), C(8), D(6), E(0) #346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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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2707
題目分析 本題考察的是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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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各級勤指中心對勤務事項之管制項目規定如下: (四)勤務動態管制: 1.巡邏勤務採定時報告為原則,其時距及次數由各警察局自行 規定。但每一小時不得少於一次。 2.到達、離開或轉換目標地點及變更勤務項目時,應向勤指中 心報告。 3.員警駕駛裝有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之警車執勤或攜行 警用行動載具並開機登入雲端勤務派遣系統者,由執勤人員 運用地理資訊系統(GIS)或雲端勤務派遣系統管制,可免 定時定點報告。 4.巡邏勤務違反定時定點報告或勤務抽呼查詢時,依警察人員 獎懲標準懲處。 5.遇可疑人或車,應於盤查盤檢前,先報告勤指中心登記實施 地點、被盤查人外顯行為、衣著及車輛顏色、號牌等相關特 徵資料;盤查結束後 應 報 告 勤指中心,以利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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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37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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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務指揮中心作業規定 二十六、各級勤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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