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法第183條第一項: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
(B)公司法第183條第三項:第一項議事錄之分發,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得以公告方式為之。
(C)公司法第183條第四項:議事錄~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
(D)公司法第183條第五項: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一年。但經股東依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8 關於股東會議事錄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最遲應於股東會後三十日內,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