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之規定,總統享有緊急命令發布之權,惟其必須經由何機關追認,否則該命令即失效?
(A)行政院
(B)立法院
(C)司法院
(D)國家安全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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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0), B(2321), C(28), D(15), E(0) #1205689
統計: A(120), B(2321), C(28), D(15), E(0) #1205689
詳解 (共 2 筆)
#1373018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
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
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
急命令立即失效。
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
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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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825
補充: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七日內追認之。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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