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32 屆初階授信人員:授信法規#75194 | 科目:初階授信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32 屆初階授信人員:授信法規#75194

年份:108年

科目:初階授信法規

8.有關民法「保證」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向主債務人請求履行,及為其他中斷時效之行為,對於保證人不生效力
(B)保證人向債權人為清償後,原則上於其清償之限度內,承受債權人對於主債務人之債權
(C)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D)主債務人就其債之發生原因之法律行為有撤銷權者,保證人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推薦的詳解#3561500
未解鎖
民法第 747 條向主債務人請求履行,及...
(共 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推薦的詳解#4570655
未解鎖
民法 (744)主債務人就其債之發生原...
(共 18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401396
未解鎖
向主債務人請求履行,及為其他中斷時效之行...
(共 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