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甲乙開車均有不慎,互撞而造成彼此損傷。甲訴請乙賠償新臺幣(下同)200萬元。..-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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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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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7/04)
(A) 乙未提起上訴,故乙敗訴部分,於乙之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
(B) 乙未提起上訴,故乙不可於第二審,就甲撞傷乙之損害提起反訴
(C) 乙可以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提起附帶上訴
(D) 乙為保護自己權益,可於第二審任意提出新攻擊防禦方法 第 398 條 判決,於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但於上訴期間內有合法之上訴者,阻其確定。 不得上訴之判決,於宣示時確定;不宣示者,於公告時確定。 第 446 條 訴之變更或追加,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但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情形,不在此限。 提起反訴,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於某法律關係之成立與否有爭執,而本訴裁判應以該法律關係為據,並請求... 查看完整內容 |
18F 免費享解 大三上 (2022/08/02)
速解: 第 261 條 訴之變更或追加及提起反訴,得於言詞辯論時為之。 於言詞辯論時所為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應記載於言詞辯論筆錄;如他造不在場...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