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關於數罪併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所謂其罪之刑,只有主刑,不含從刑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19/04/28)
(A)所謂其罪之刑,有主刑,含從刑(B)發覺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其應執行之刑,以裁判確定為前提。(C)宣告之最重刑為無期徒刑或死刑.....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6F syuan 大三下 (2021/04/19)
來源補充:
法定刑、宣告刑、執行刑
1.法定刑
指刑法對於特定犯罪行為規定處罰之刑罰種類與刑罰程度(刑度),係由法律明文規定者,並非裁判者所得任意創設。 2.宣告刑指法官針對特定犯罪行為,從事刑罰裁量,而在該罪法定刑之範圍內量定宣判之刑。法定刑假如設有二種或二種以上之主刑,可資選科者,則法院只能選擇其一,而為宣告,除有併科之規定外,不得就一罪而宣告兩種主刑。 3.執行刑針對實質競合之數罪,就各罪分別宣告之刑,依刑法所定之規則(刑法第51條),併合處罰而定之應執行之刑。 通常之情形,刑罰均依「宣告刑」而為執行,故「宣告刑」即為「執行刑」,只有在數罪併罰之情況,始有就「宣告刑」定「執行刑」之問題。 來... 查看完整內容 |
7F
|
8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