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國民中學輔導室(輔導教師)除了學生資料蒐集與分..-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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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Lin 高一上 (2012/04/18)
名 稱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11 月 07 日 第 14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行政組織,除依本法第十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 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外,得參照下列各 款辦理: 一、各處(室)之下得設組。 二、每班置導師一人。 三、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下設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其規模較小學校得 合併設置跨領域課程小組。 四、實驗國民小學及實驗國民中學得視需要增設研究處,置主任一人,並 得設組。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處、室掌理事項,得參照下列各款辦理: 一、教務處:課程發展、課程編排、教學實施、學籍管理、成績評量、教 學設備、資訊與網路.....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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