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小李偷了老王的自行車去賣,被車行老闆小陳識破;事後老王接受小李道歉,不再追究,但小陳實在看不過去,堅持想讓小李去坐牢。若小陳到警察局去檢舉此事,在法律上稱為何種程序?
(A)自訴
(B)告訴
(C)告發
(D)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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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8), B(593), C(6544), D(53), E(0) #161144

詳解 (共 5 筆)

#506398
  • 告訴:被害人向警察、地檢署提起。
  • 公訴:由檢察官主動提起。(為刑事案件)
  • 非常上訴:檢察總長認為法官判決有違法律。
  • 自訴:被害人或律師向地方法院提起。
  • 告發:第三人向檢察署、警察局提出。
  • 自首:犯人良心不安而自首。(犯罪事實未被發現或不知道犯人是誰)
  • 投案:犯人被通緝後主動投案。
  • 上訴:不服地方法院法官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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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83
告發 :由第三人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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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6200
抗告:不服法院法官"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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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324
刑事訴訟流程:
偵查(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起訴(公訴或自訴)→審判:採三級三審制
→執行:經判決確定後,由檢察官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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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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