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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警察法規(含行政程序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 有關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限經由該管警察局長書面核准後方得實施
(B)第三人因係志願與警察合作之人,故不得支給任何費用
(C)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期間,最長不得逾 2 年
(D)第三人蒐集之資料,應列為機密文件,專案建檔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20/04/15)
已修法,修正意旨因本辦法第11條第1項用詞,已不符合現行機密文書區分之相關規定, 爰將該條文中應「列為極機密文件」等文字,修正為應「注意保密」。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第 2 條  警察遴選第三人時,應以書面敘明下列事項,陳報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 一、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原因事實。二、蒐集對象之基本資料。三、蒐集資料之項目。四、第三人個人資料及適任理由。五、指定.....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1F
升職考一次過 高三上 (2020/04/17)

壹、修正目的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為內政部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2條第4項授權訂定,作為第三人之遴選、聯繫運用、訓練考核、資料評鑑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依據。本次修正係為配合現行機密文書區分之相關規定,以符合實際需求。
貳、修正意旨
  因本辦法第11條第1項用詞,已不符合現行機密文書區分之相關規定,爰將該條文中應「列為極機密文件」等文字,修正為應「注意保密」,以符實需,並配合修正本辦法第13條施行日期。
參、預告期間人民意見之處理
無人民陳述意見。

12F
小明 小五上 (2020/12/14)

(A)限經由該管警察局長書面核准後方得實施


警察局長、警察分局長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6&flno=2

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 第 2 條


I. 警察遴選第三人時,應以書面敘明下列事項,陳報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


一、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原因事實。

二、蒐集對象之基本資料。

三、蒐集資料之項目。

四、第三人個人資料及適任理由。

五、指定專責聯繫運用之人員 (以下簡稱專責人員) 及其理由。


II. 第三人之真實姓名及身分應予保密,並以代號或化名為之,警察製作文書時不得記載第三人之年齡、住居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及其他足資識別其身分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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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有關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限經由該管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