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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最新版)外幣非投資型保險_第三章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業務規範51-100#11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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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最新版)外幣非投資型保險_第三章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業務規範51-100#111624 |
科目: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最新版)外幣非投資型保險_第三章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保險業務規範51-100#111624
年份:
111年
科目:
外幣收付非投資型保險商品
80 保險業國外投資金額達美金 10 億元以上者,除經由金融機構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外之有價證券及國外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外,其國外投資有價證券應集中由保管機構負責保管,且
(A)保管機構不得超過 2 家
(B)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外之保管機構不得超過 5 家
(C)保管機構限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D)保管機構不得超過 5 家。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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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股神
B1 · 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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